福建高考关于做好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三)

2023-06-03 07:47:51 来源:现代语文网
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准考证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打印。考生须于1月13日-15日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2.福建省高职招考考场原则上设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内,具体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3.考试成绩将于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查询本人成绩。3月开始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4.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上旬,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已于底前结束,普通高中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中的音乐类和美术类(补报音乐类的须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补报美术类的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等。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其他考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材料中。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有关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招考是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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