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2023-06-17 03:11:22 来源:现代语文网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转入专业对转入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1)由艺术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2)文史类专业与理工类专业互转的;
(3)专科层次转入本科层次的;
(4)录取为专升本学生、中职技能高考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的;
(5)在招生时享受了加分等政策照顾的;
(6)女生身高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低于1.65米的,要求转入护理(本、专科)专业的;
(7)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转入医学类专业;


(8)入学后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9)本学期教育教学、期末考试未在原录取专业进行的;
(10)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1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的时间、程序
1.1月5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领取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领表部门:各学院学工办(或校学工处,行政楼2002房)
2.转出、转入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上交
《审批表》。接收部门:转入学院学工办(或校学工处,行政楼2002房)
3.1月12日,转入学院学工办汇总《审批表》,报校学工处学籍管理科统一汇总、审核、签批,报学校领导审批。
4.2月26日,校学工处发文,名单下发各学院、学工处网站公布,申请转专业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
5.2月27日,申请转专业审批通过的学生到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办理手续,并到相应专业、班级上课。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新班级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
2.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如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相当,则成绩有效。对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补修。原专业所学课程超出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时,可作为选修课学分。
3.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需办理免修手续;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由学生自行安排时间跟其它班级补修。
六、注意事项
1.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须到转入专业学习,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而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办理其他手续由学生本人和转入学院负责。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学籍管理科,电话0715-814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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