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报考公安大学政审表变化通知

2023-06-14 04:16:19 来源:现代语文网

公安院校政审表有变化,请用这个新表,以前的作废。考生可自行下载填报。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报考序号:

考生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
生源省份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经常居住地

  省(区、市)/  地(市、州)/  县(市、区)

考生经历

起止时间

就读学校(工作单位)

证明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说明:经历从小学起填报。

家庭成员信息

姓  名称  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就读学校、家庭住址)

















说明:家庭成员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信息

姓  名称  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就读学校、家庭住址)

























说明: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考生表现情况

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 有  □ 无

曾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

□ 有  □ 无

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 有  □ 无

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有  □ 无

考生表现情况

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 有  □ 无

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 有  □ 无

曾编造、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 有  □ 无

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 有  □ 无

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 有  □ 无

个人档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 有  □ 无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 有  □ 无

不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且已加入其它政治性团体或组织。

□ 有  □ 无

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有效考察。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有  □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的其他情形。

□ 有  □ 无

社会关系表现情况

家庭成员及主要

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有  □ 无

曾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有  □ 无

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 有  □ 无

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影响今后被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 有  □ 无
备注

考察意见

考察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实施人员(签名):

考察实施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考察审核意见:  □ 合格  □ 不合格

考察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名):



考察审核人员(签名):

考察审核机关(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察结论

考察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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