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2023-06-19 21:20:04 来源:现代语文网

泰山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泰山学院新生指南》或《泰山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泰山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泰山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泰山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一、报到时间

1.请于2018年 9月8日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报到,请勿提前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书面向学校请假(请假手续寄至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报到、又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报到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所用姓名一致,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学生若因某种原因不能入学,请于 8月 30日 前将《录取通知书》退回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并注明原因。

二、档案转移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专科毕业学校办理档案转移,开学时自带或邮寄密封档案到新生所在院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需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团员需带团员证,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写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户口迁移

新生入校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至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号泰山学院。

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利用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其它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缴费用一律不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专业按下列标准缴纳费用

分专业缴费标准对照表

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分制预收费住宿费合计咨询电话

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46008005400

(0538)6715000

学前教育4600800540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49008005700

(0538)67151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1008005900

艺术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49008005700

(0538)6715066

音乐学88008009600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51008005900(0538)6711930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生物科学51008005900(0538)6713236
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49008005700(0538)6716253
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51008005900(0538)6713089
外国语学院英语46008005400(0538)671592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1008005900(0538)6713010

七、缴费办法及银行卡使用说明

1.请各位同学于2018年 8月 15 日前,按照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对照表中的金额,足额存入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内。住宿费按学年度收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学生按不同专业的注册学费和年度学分学费的总额预交学费,每学年结算一次。

2.学生缴费采取委托银行集中批量代扣的方式,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账户中,属个人储蓄存款,可用于日常消费。

3.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详见“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须知”。 密码修改不影响应缴费用的代扣。

4.在存款、汇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和泰山学院财务处联系。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咨询电话:赵经理(15753807081)、仉经理(15753807198)、姚经理(13953895521)。

财务处咨询电话: 0538-6715929

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各类奖学金。山东省内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到前与共同借款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山东省以外的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38-6715586

九、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十、生活用具及学习用品

1.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均由本人自带。

2.为了方便新生、便于标准化公寓管理,避免“黑心棉”等不合格床上用品对学生造成伤害,学校准备了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纤维检验局集中采购、检验合格的部分公寓床上用品。包括:硬质棉床垫1个、棉褥1床、床单2床、棉被2床、被套2床、枕套1个、枕芯1个、枕巾2条,蚊帐1床。

3.为防止“黑心棉”和流行疾病进入学校,影响学生身体健康,不愿购买而自行携带的床上用品应当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为便于公寓标准化管理,自带床上用品颜色应和省教育厅招标的公寓床上用品相一致。为便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床上用品(特别是“黑心棉”情况)质量的监督核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报到时必须到宿舍管理科登记备案。

宿舍管理科,咨询电话:0538-6715569

十一、报到地点

泰山学院(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525号)

泰山火车站 可乘坐4路、16路公交车西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长途汽车站 可乘坐29路公交车西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泰安高铁站可乘坐56路公交车北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

新生报到期间在泰山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泰安高铁站有学校专车接站。

邮编:271000

网址:http://www.tsu.edu.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38-67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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