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和评卷 第九条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第十条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日期时间科目 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 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17∶00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