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户口迁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2023-06-07 22:01:03 来源:现代语文网

办理条件

1.户口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茂名市户口迁移所需材料一览

录用公务员或招收职工,以及经地方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和中央、省级直属机关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办理户口迁移

实施程序:1、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材料要求:1、迁入地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签发《准迁证》时:(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属中央或省级直属机关的,需省级机关人事部门的调动或招收文件;(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迁移证》时:(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或省级机关人事部门调动或招收文件;(2)《准迁证》;(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时:(1)《准迁证》;(2)《迁移证》;(3)《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1、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2、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3、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收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4元/证;《户口迁移证》4元/证;家庭户口簿10元/本。

茂名市学生户口迁移所需材料一览

实施程序:迁出地和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材料要求: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1)《新生录取通知书》;(2)《录取新生名册》;(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3)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1)《毕业证》;(2)《户口迁移证》。

办理时限: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办理迁移证的收取工本费4元。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电白县三角圩派出所

地址: 人民北路西四街22

电话:(0668)5593110

电白县岭门派出所

地址: 茂名市电白县

电话:(0668)5460311

高州市石仔岭派出所

地址: 二八零省道

电话:(0668)6624470

高州市大坡派出所

地址: 沿江路3号

电话:(0668)6980149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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