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2023-06-17 20:57:33 来源:现代语文网

出生登记入户指南

申请条件 

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有本市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新生儿可按照规定登记本市居民户口。

申请材料 

1、《惠州市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申请,6个月以下由派出所当场办理入户;6个月以上由派出所在8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市、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若宝宝是在港澳台/国外地区出生

港澳台地区出生

一、申请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小孩要求随在我市户籍的父(母)入户的,经核查在港澳台地区未取得身份的,可以申请出生登记入户。

二、申请材料:

1、《惠州市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申报表》;

2、港澳台地区的出生证明;

3、父母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入户子女的入户证件;

5、父母一方为境外人员的,提供境外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仅限窗口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在8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国外出生

一、申请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中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在我市户籍的父(母)入户。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方申报出生登记。

二、申请材料:

1、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办理入户通知》;

2、出生证明(经我国驻出生地大使馆认证)及中文翻译;

3、父母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

4、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5、父母一方为境外人员的,提供境外身份证(外国人护照)。

三、办理流程:仅限窗口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在8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办理地点 

新生孩子办理登记入户到须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政部办理。

材料准备

惠州市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申请 

惠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线上领证指引

领证流程:

母亲登录粤省事→选择单母亲或双亲→刷母亲脸认证→核验分娩信息+填新生儿姓名→刷父亲脸(单母亲信息不需要)→预约现场领证时间→预约成功回执

领证须知:

1、必须由母亲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发起办理申请,添加父亲信息时,父亲须同时刷脸认证。

2、网上预约办理适用于在助产机构内分娩的首次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且仅支持双亲或单母亲情形的申领。

二、现场领证指引        

领证流程: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办证人员发起刷脸→领证人刷脸认证→认证信息返回省出生证系统→打印《首次签发表》(单亲声明)→确认签名→打印纸质《出生医学证明》,次日生成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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