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2023-06-13 13:47:05 来源:现代语文网

淮安市户口申报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办事指南

受理内容:出生申报;收养申报;恢复申报。

收费标准及依据: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76号,苏财综36号。

办理时限:

出生申报除无出生医学证明、超过2周岁、以及在国(境)外出生外,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其他情形需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县级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所需材料

一、出生申报:1、申请书;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申请人户籍证明;6、亲子鉴定证书(1996年前出生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7、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8、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者护照;9、所生子女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二、收养申报: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4、收养公证书;5、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证明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等。

三、恢复申报:1、申请书;2、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3、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4、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始户籍登记资料;5、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6、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等。

办理部门

本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答:户口申报分为出生申报、收养申报、恢复申报和其他情形申报。公民分别凭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出生申报: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2、收养申报:书面申请报告;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构办理的事实收养公证等。 

3、恢复申报: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等。 

4、其他情形申报:(1)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应当由本人持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的相关证明,向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2)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持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向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办理申报户口登记。(3)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回国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件;户口注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国外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如有疑问可拨打0517-8133046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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