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2023-06-18 05:06:09 来源:现代语文网

幼升小入学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随迁子女须办理“四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2特殊群体如何入学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4、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5、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6、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4集体户口入学

问:集体户与家庭户区别是什么?

集体户是多个公民,他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而且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寺院等单位集体宿舍,公安机关为管理方便,按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共立为一户或多户,一般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家庭户是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一般居住在同一所(套)房子,共同生活,人数为少数几个。公安机关以家庭为单位,并确立其中的一个人为户主进行登记管理,发给家庭户口簿。

区别: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问: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孩子能落集体户吗?

答案:能!根据2月1日最新政策,父母一方是集体户的,孩子也能随迁落入集体户。

问:集体户孩子如何上学,需要准备什么?

关于集体户口入学,政策上的条文很简单: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但具体如何操作比较笼统。

不过可以从碑林区教育局关于集体户子女上学问题得到参考答案:

➀学区划分

按照居住地就近择校。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居住地查询对应学区划分,看是哪所学校,去学校登记即可。

➁材料准备

1. 无房证明(若你无房,是租住情况,去房管局开这个证明)

2.租住合同

3.房东的房产证明

4.社区的居住证明

5.户籍证明

6.孩子的疫苗本

➂办理流程

学校报名时,拿着上述材料直接去学校报名即可。

以上为碑林区教育局的回复,每个城区对于集体户上学要求略有不同,各位家长可致电各区县教育局咨询。

5热点问题解答

1、儿童入学年满几周岁?

答:6周岁。

2、我孩子还差几天6周岁,能否提前上学?

答: 不可以。《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西安市已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更不允许了!

3、西安各区什么时间报名?

答: 西安市六城区报名时间一般为为5月下旬的周末进行,各小学报名时间不一样。以各区报名时间为准!

4、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 报名时除了带孩子以外,一般还需携带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具体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进行!

5、残疾儿童入学有何规定?

答: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政策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6、持户口簿能否到附近小学报名上学?

答: 不可以。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 “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7、父母有自己住房,但学区不好,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

答: 不可以。孩子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8、家长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 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9、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 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

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10、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行吗?

答: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11、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

答: 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西安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如果父母是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12、我不想上家附近的学校,想择到另外的学校应怎样报名?

答: 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填表时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

13、我家住房已变更,怎样办理上学手续?

答: 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14、我孩子上三年级,学习不理想,我家正好搬迁,在转学时想重读一年可以吗?

答: 不可以。学生在转学时不能变更就读年级。

15、我才购买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

答: 

1)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孩子上学的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提前一年的原因是孩子就读牵涉到教师、教室及教材的配备,而孩子所需的教材学校一般提前半年就预订。

2)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16、学生上四年级,购买了施教区的二手房,能否进入相应的学校?

答: 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将根据其施教区内学额情况,如施教区内的学校班级人数已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将学生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指定的学校就读,家长在购买施教区的二手房时,除了应了解二手房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弄清楚该套房子里是否有学生正在接受义务教育。

17、拆迁户孩子如何报名上学?

答:

1) 拆迁户如已分配或购买了新房子,应将户口迁入自己的产权证的实际居住地,持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

2)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3)拆迁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的,持户口本、拆迁材料、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暂住地所属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如该学校班级人数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有学额的指定的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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