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嘉峪关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23-06-16 12:53:25 来源:现代语文网

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嘉峪关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嘉峪关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2019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

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

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

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

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

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嘉峪关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一)生育医疗费

1.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支付限额2500元;

2.顺产或7个月以上早产的支付限额2500元;

3.难产、多胎生育、剖腹产支付限额4000元。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1.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限额200元;

2.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支付限额400元;

3.绝育手术及复通术支付限额3500元。

(三)生育并发症治疗费

1.异位妊娠(宫外孕)支付限额5000元;

2.产后大出血支付限额4000元;

3.胎盘早剥支付限额3000元;

4.产褥期感染支付限额3000元;

5.妊娠合并贫血支付限额3000元;

6.妊娠合并糖尿病支付限额3000元;

7.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支付限额3000元。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上述病仍需要治疗的,待遇按其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由相应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

1.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同时进行其他疾病(上述生育并发症除外)治疗的费用,按其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由相应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属非医疗事故死亡的支付限额5000元。

超出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十六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

标准为该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财政全额供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十七条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限额与参保女职工相同,生育医疗费已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施补偿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第十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可根据生育保险基金的实际支付情况,对生育保险费率及相关待遇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参保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增加产假并计发生育津贴。

(一)晚育的,按《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2〕18号),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产假20天;

(二)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按《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再增加产假50天;

(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四)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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