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2023-06-04 19:04:37 来源:现代语文网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下称《目录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3类14项收费标准予以明确

在交通服务费方面,《目录清单》对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源站服务收费做出规定。其中,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性的停车场(库、泊位)0?60分钟内免费;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5元。

在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方面,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000?3970元/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为2?15元/户/月;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城市用户终端25元/户/月,农村用户终端21元/户/月。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为0-1.38元/平方米/月,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为0-1.8元/平方米/月。

在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中,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每件收取150元。

证明事实收养、扶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取300元。证明委托,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30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600元。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条例中明确提到

8种物业费可以不用交了!

这意味着

一年下来最少也能省个千把来块!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第69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

对第二十四条作出修改,删去条文中的“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删去其中的“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条,删去其中的“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其中其他条文的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新《物业管理条例》还指出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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