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二)

2023-06-19 19:31:16 来源:现代语文网
(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6)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

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

  1.申报征收信息

  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信息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同意退税意见。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将相关资料退还上一环节;符合退税条件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将相关资料归档。

免征公告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车辆购置税宣传漫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的2007年438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须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国家防汛抗早总指挥部办公室随车配发的“防汛专用车证”。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计划、免税车辆型号、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防汛专用车证”(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政策调整

  (7月31日),国务院发布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 根据安排,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继续实行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进一步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研究开展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
  车辆购置税新闻图片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国务院总理*1月14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国务院总理*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第六条:(六)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会议强调,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从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

  7月9日,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宣布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决定。“从9月1日到2017年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总理同时重申了发展新能源汽车对国家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拉动市场需求和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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