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及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06-06 05:51:24 来源:现代语文网

合肥工伤认定指南

一、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申请:

1、用人单位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用人单位申请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其期限是1年。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业病鉴定诊断书或相关医疗救治材料;

4、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的,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明材料;

四、受理期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五、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申请人申请时要带上的资料包括:

1、工伤认定书;

2、与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的材料

六、工伤补偿

工伤补偿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医疗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方法:5006.8元×4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方法:5006.8元×5个月(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六、住院护理费:

计算方法:5006.8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七、住院伙食补助:

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

九、交通费:

计算方法: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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