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湖南光伏补贴新政策解读

2023-06-13 08:31:40 来源:现代语文网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竞争性配置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普通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时间范围。申报项目须为2019年新建项目(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网),其中,已并网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如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等)。

(二)接网消纳。申报单位须提供由电网企业出具的明确性接入和消纳正式意见。其中,普通光伏发电项目须按单个项目提供接入消纳意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针对一个或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入消纳意见(已并网的项目仅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如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等)。

(三)用地条件。项目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需提供土地(包括国土和林业)落实正式的支持性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厂房产权权属和租赁证明文件。

(四)并网时间。申报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五)标准规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六)论证报告。国网省电力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接入和消纳论证工作,确保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时,应抓紧开展全省电力消纳市场和接入系统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出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明确当年新增光伏消纳能力上限、本年度已安排平价光伏项目消纳能力、本年度可安排竞价项目消纳能力。

三、申报程序

(一)市州组织申报。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对自愿申报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填写附件1,项目申报企业填写附件2后用信封单独密封,信封上写明项目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并加盖公章。

(二)上报名单确定。我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企业填报的项目预期上网电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按国家对电价的修正方法),确定纳入我省拟申报国家补贴项目名单。预期上网电价不得高于指导价(0.55元/千瓦时)。

(三)项目信息填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放后,纳入我省拟申报国家补贴项目名单的企业,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注册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项目信息填报与审核在我局确定拟向国家申报项目清单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请参与国家补贴竞争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如因支持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时间耽误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二)时间要求。 请各市(州)能源部门综合考虑当地发展规划、资源条件,指导申报企业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认真测算建设成本和补贴电价,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24日18时前将附件1(含电子版)和附件2纸质版一并报送我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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