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社保最低基数公司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2023-06-08 16:38:56 来源:现代语文网

漳州五险一金基数简单汇总(以职能部门数据为主)

20200630漳州社保基数

类型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单位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单位最低金额个人最低金额单位最高金额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25001616816%8%400.00200.002586.881293.44
基本医疗保险3234161687.0%2.0%226.3864.681131.76323.36
失业保险2500161680.50%0.50%12.5012.5080.8480.84
工伤保险3136.8156841.00%?31.37?156.84?
生育保险3234161680.50%?16.17?80.84?
住房公积金1380/1500(芗龙澄浦泰东招)186455%?12%5%?12%69/75-165.6/18069/75-165.6/180932.25-2237932.25-2237

20200701漳州社保基数

类型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单位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单位最低金额个人最低金额单位最高金额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25001744216%8%400.00200.002790.721395.36
基本医疗保险3488.4174427.0%2.0%244.1969.771220.94348.84
失业保险2500174420.50%0.50%12.5012.5087.2187.21
工伤保险3136.8156841.00%?31.37?156.84?
生育保险3488.4174420.50%?17.44?87.21?
住房公积金1570/1720(芗龙)208565%?12%5%?12%78.5/86-188.4/206.478.5/86-188.4/206.41042.8-25031042.8-2503

注1、大、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注2、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缓缴执行期限为2020年内,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注3、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当然含福建)。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234元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指导参保单位申报。

注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234元至17442元之间自行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202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前,可按补缴时的标准执行)。

注5、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阶段性减征实施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7.5%降至4.35%,其中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7%降至为4%,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5%降至为0.35%。缓缴期限延期至2020年10月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7月1日前已全年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再调整。

截止目前,福建省的五险一金的最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均已明确。

6月28日,2020福建省医保基数上下限发布

6月2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调基通知,通知明确7月1日起,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3488.4元,最高不高于17442元。(去年基数不高于16168元,不低于32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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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福建省各地市纷纷公布【医保缴费基数】红头文件,确认最新医保和生育的缴费基数,除南平医疗保险最低基数为4941.9元外,福建其余地市医保基数下限均为3488.4元,和去年相比,福建各地月缴费基数有所上涨。

福建2020年最新医保比例基数表

7月2日,2020福建省社保基数上下限发布

7月2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调基通知,明确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长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到12月、2020-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3234元,上限不高于174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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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文件明确规定2020年社保基数下限可不调整,可继续按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

福建2020年最新社保比例基数表

单位可以不调整医社保缴费基数吗?

01原医社缴费基数在新上下限范围内

原缴费基数在最新医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之内的,将按原基数发送征收数据,不会自动调整。

02原缴费基数低于最新缴费基数的下限

将按最新医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发送征收数据,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各地市具体调整时限以当地通知为准)

03医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一般本地社保局在7月份公布了新的医社保缴费基数,那么缴费基数更改时间就为7月剩余的这些天数,调整结束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发生变化。(各地市具体调整时间与次数以当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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