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疆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2023-06-13 11:41:31 来源:现代语文网

很多了解的产假可能不全面,本文小编带你全面的了解关于新疆产假的详细知识。根据《新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新疆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7日向各师(市)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产假新规定的通知》,正式开始执行产假新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新《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人员,于2017年7月28日起,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5天。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准备休产假或正在休产假的人员按照新《条例》规定执行,总产假为158天。对于2017年7月28日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并已休完产假人员,不再补休产假。

2017年7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第45号):《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新条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自第45号公告发布以来,兵团人口计生委接到部分师(市)人口计生委及职工群众电话咨询是否可以按照新《条例》延长产假的问题。

兵团人口计生委于8月2日电话咨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答复如下:截止2017年7月28日,已经休完产假上班的人员不再补假,准备休产假或正在休产假人员按新《条例》规定执行。

民进新疆区委会妇女儿童委员会调查发现,现行的孕妇产假制度最长不超过128天,产假时间较短,产妇过早步入工作岗位,引发了诸多弊端:

1、过早母婴分离,使产妇产后抑郁症发病率提高,对产妇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

2、降低了母乳喂养的哺育率,不利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3、上班族妈妈产假结束后,照顾孩子的重任基本由长辈、保姆承担,造成了隔代教育矛盾与冲突,也造成了素质相对较低的保姆直接教育孩子,不利于幼儿智力、社交能力的发展,不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

民进新疆区委会建议,将在职女职工产假时间延长为12个月:

1、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等权利不被削减;

2、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所有在职育龄期男女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金金额,用于支持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

3、政府按照女员工的比例以返还税收的方式对大量招收女性员工的企业予以奖励,从而有效抑制企业因生育及产假问题而造成的性别歧视;

4、适当增加男性“护婴假”,在促使男性更多照看孩子,帮助孩子成长的同时,增加用人单位雇用男职工的成本支出,避免用人单位扩大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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