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2023-06-17 09:35:28 来源:现代语文网

申请条件:申报人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材料:

一、住院分娩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及审核要求

1.住院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诊断证明书(审核要求:注明生育日期、生产方式);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异地医院生育的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难产未注明术式的要提供分娩记录 );

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5.《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注:医保中心审核申报人生育是否合法的方法是:首先通过与市卫计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共享,对申报人生育登记信息查询,作为报销依据;其次对不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生育登记凭证可作为报销依据。 

二、流产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及审核要求

1.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收费票据、门诊治疗的提供生育门诊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诊断证明书;(审核要求:注明流产日期、流产原因、孕周);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本及复印件(单位盖章);

4.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与生育情况承诺书;

5.《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6.《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住院分娩提供第1项至第3项;流产提供第1项至第4项);

2.所在单位审核办理材料,使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申报;

3.所在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4.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8日向医保经办机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意见;

6.通过审核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报送基金管理科拨款。

7.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核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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