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鸡西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2023-06-06 07:47:05 来源:现代语文网

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本文现代语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2年鸡西二胎补助政策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鸡西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鸡西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鸡西二孩政策

全面二孩

2016年1月1日黑龙江“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未收养子女的;

2、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4、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5、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6、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1、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2、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3、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4、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农村户口

1、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没有再生育子女的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未享受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继续享受原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2、已享受的,自享受之日起3年内可以继续享受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3、因其他原因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得再享受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但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前已经批准生育并已怀孕的,准予生育。

4、城镇居民转为农业户口的,不执行本条例第十九条有关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生育的规定。

少数民族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鸡西市单独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黑龙江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

一、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黑龙江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三、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黑龙江省户籍的,向黑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黑龙江省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四、办理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再生育审批表》等基础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的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身份证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再生育审批表

1、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

2、夫妻一方户籍是本省的,可以到本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

一式四份

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明。

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各1份。

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份,上面要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夫妻双方签名,双方盖手印。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本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拿再生育审批表。所需材料: 再生育审批表。

2申请人到本省户籍所在居委会盖章。所需材料: 再生育审批表。

3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再生育审批表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鸡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电 话:0467-235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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