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2023-06-04 07:37:36 来源:现代语文网

宿迁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宿迁市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宿迁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宿迁市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宿迁市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流动人口个人或者用工单位集体可以在辖区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

(二)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相片及《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宿迁市出租屋情况登记表》、《居住证申请表/宿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用工单位集体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务工人员相片及《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工厂地址、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宿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居住证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五)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若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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