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乡村医生新政策及养老退休金最新规定

2023-06-19 10:54:32 来源:现代语文网

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20年贵州乡村医生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贵州乡村医生退休金有哪些新规定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目前年满60周岁在岗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的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10年的乡村医生,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淮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了解,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应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通知》明确,具有本省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本省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或经村委会、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示后出具证明,本着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所需资金由个人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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