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评定新规精华篇

2023-06-03 13:28:24 来源:现代语文网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限制,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评职称,将有一些新规定。

01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推荐数量上浮约三成

为了把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在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决定在以往国家核准数量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进行推荐。

同时还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02

明年起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审

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从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

03

畅通渠道打破户籍、地域等制约

我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

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04

相关举措

会计系列

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作出诚信承诺。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电子证书

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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