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南昌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2023-06-03 07:55:35 来源:现代语文网

1.今年南昌县小学、初中报名时间是?

南昌县(1)农村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8月25日前。

(2)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第一批为8月2日?8月5日;第二批为8月24日-28日。

2.南昌县小学、初中入学有哪些要求?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止)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为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为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1.小学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地段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2.初中报名要求: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小学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地段范围或指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今年南昌县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南昌县城区随迁子女指在小蓝经开区、昌南新城、莲塘县城、银三角地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小蓝经开区、昌南新城、莲塘县城地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以上证件截止4月30日均满一年)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4.今年南昌县小学、初中生源类别是怎样的?

南昌县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本县城区(含有固定住房的城区以外户口)户籍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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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莲塘城区农业户口(含莲塘村委会、八一涂村的原老居住户、莲塘水产场等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省、市驻我县企事业单位,(如橡胶厂、玻璃三厂、省送变电、民星集团等国营单位)因户口不在我县,常住房在莲塘,由单位提供证明和相关证件(工作证,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廉租房;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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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学区地段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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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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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户口一时未能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房证明材料、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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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父母在我县具有经县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其小孩随父母一方(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在我县居住,经教体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提供企业证明、小兰工业园管委会证明、县招商局证明、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任职通知、户口本、房产证或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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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属城区户口(含集体户口)但地址不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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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不在本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今年南昌县小学、初中信息采集有哪些规定?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洪府厅发【2015】14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0】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入学信息一经采集,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1)学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因特殊原因一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住宅购房合同提供了连续三个月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的除外),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2)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学校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5)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的,应提供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租(借)房合同且租(借)房时间期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7)进城务工、经商非本地户籍随迁子女学生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受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采集登记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用工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居住证、符合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租房证明的办理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县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入学信息采集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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