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2023-06-16 22:28:05 来源:现代语文网

广州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两份含金量极高的扶持政策。

《若干措施》提出,对承租国有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等减免租金或延期收租,给予减免当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继续强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展期或续贷。将“银税互动”工作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M级。充分利用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广州市应急转贷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放信用、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产品,支持对中小微企业的续贷。

推动制造业协同复产达产。建立企业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全覆盖。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或订单融资比例,以及预付款融资或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比例,鼓励核心企业通过融资对接平台确认账款。鼓励国有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应用场景,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疫情期间允许零售和餐饮企业采取“店铺外摆”开展促销活动和提供餐饮服务。推动直播电商在专业批发市场的应用。推动展会向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参加开拓国际市场重点线上展会的参展费用予以支持。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退80%质保金。

针对中小型外贸企业,《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对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予以扶持。对加工贸易进口超出其基准目标值的部分给予奖励。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年底前暂免征收缓税利息。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首次贷款予以贴息。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疫情期间保险费率、资信费费率下降不低于30%。尽快上线小微企业在线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功能。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在政府采购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不低于8%的扣除。鼓励对中小微企业支付50%预付款,免收取履约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线上融资工作。鼓励委托旅行社、酒店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及时验收结算工程项目。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市中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对此,广州市于今年2月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暖企15条”)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两份扶持政策。

胡志刚介绍,通过以上两大政策的实施,广州中小微企业已基本复工返岗,恢复生产。截至上月底,广州3.09万家“四上”企业复工率99.6%,汽车、石化、电子、设备制造业、金融业和法律服务均100%复工,专业市场(农产品市场除外)复工率为97.4%。

速读暖企政策2.0版

一、延长租金减免时间

■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

■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

二、继续强化金融支持

■ 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无条件展期、续贷。

■ 完善推广“银税互动”工作机制,将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B级扩大至M级。

■ 利用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广州市应急转贷机制,支持对中小微企业的续贷。

三、推动制造业协同复产达产

■ 建立企业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全覆盖。

■ 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上游中小企业融资。

■ 鼓励国有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场景应用,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与中小微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协同。

四、支持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

■ 疫情防控期间允许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店铺外摆”。

■ 加快推动直播电商在专业批发市场的应用。

■ 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

■ 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退80%质保金。

五、加强外贸企业帮扶

■ 对完成技术改造的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予以扶持,对企业加工贸易进口超出其基准目标值的部分给予一定奖励。

■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对中小型外贸企业首次获得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

■ 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疫情期间保险费率、资信费费率下降不低于30%。

■ 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搭建内销展示交流平台。

■ 推动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政策加快落地。

六、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在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不低于8%的扣除。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50%的预付款,并免收取履约保证金。

■ 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

■ 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的工程项目要加快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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