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3-06-19 21:22:30 来源:现代语文网

各处、室、中心: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大力推进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中走前列、作表率,省文明办、省直工委决定从20xx年起,在省直机关开展以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直机关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现对我厅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审计厅“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x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系列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全厅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提升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审计人员精气神,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推动审计工作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各处(室、中心)和全厅审计人员在更好地在审计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二、创建活动内容及标准

(一)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

由于我厅20xx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文明单位”称号,按照省文明办和省直工委要求不再参加省直文明单位创建申报,但仍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省文明委的复查验收。各处(室、中心)和全厅干部职工要切实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和荣誉,继续按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要求,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全国文明和全省文明的荣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引领各项审计工作和全体审计人员创先争优,再创佳绩。

(二)创文明处室、树服务品牌。

各处、室、中心主要从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服务意识、工作环境五个方面开展文明处室创建工作。

1. 大力提升思想素质。一是落实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人人有读书笔记,有学习体会。三是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或活动台账。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2. 严格做到遵纪守法。一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安全稳定各项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泄密、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建设“十不准”等规定,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问题,上班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3. 争创突出工作实绩。一是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到位,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二是处室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三是工作上有点子、有办法,开拓创新意识强,在探索本处室业务工作的新路子上成效明显,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关注或媒体宣传报道。四是工作成绩突出,目标绩效考核在全厅处于前列。五是办文、办会、办事规范、有序、高效,无明显错漏现象。

4.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一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处室领导威信高,人员团结协作精神强。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年内本处室围绕核心业务组织开展工作调研1次以上,并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三是宗旨意识强,服务质量优,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四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和要求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能合理解释,并主动联系告知相关处室。五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正派,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六是处室职工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

5. 优化美化工作环境。一是办公室有规范的工作标志或指示,建立处室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并有明确标识。二是办公场所整洁美观,设施用具摆放有序,地面、墙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整洁、规范。三是节约用水、用电和其他办公用品,不擅自使用高耗电、高污染用具,下班后关好门窗,人走灯灭。

文明处室创建实行量化测评选优方式,以上5个方面20条标准,每条标准计5分,总分100分,自评分在xx分以上的可申报参评文明处室。

(三)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

文明标兵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创建和评选,在其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都可以参加评选推荐。

1. 崇尚学习、品德高尚。刻苦学习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高、模范作用好,为人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维护公共道德秩序,履行公共道德义务,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 勇于进取、改革创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成绩突出,成为全厅或全省审计系统某方面工作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岗位能手或业务带头人。

3. 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热心为他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常对有困难的同志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

4. 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坚持文明审计与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熟悉业务知识,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及时周到,办事效率高,获得审计或服务对象好评。

5. 尊老爱幼、崇尚文明。在家庭生活中,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尊重长辈,赡养老人,夫妻平等,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尊重邻里。

6. 见义勇为、敢于担当。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遇到不法侵害和危险时刻,敢于挺身而出,援手相救,伸张正义,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创建活动组织与开展

省审计厅“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办、人事处、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负责承办相关具体工作,各处、室、中心和全厅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一)推荐申报事项。

根据省直工委创建方案规定,文明处室按照不超过单位内设机构10%的比例进行推荐申报。文明标兵按单位职工人数推荐: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名;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2~3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最多可推荐5名。

我厅创建工作推荐申报采取党支部初评推荐、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初审推荐、厅党组会议决定推荐申报三个环节进行。每个党支部根据创建标准,推荐1个文明处室和1名文明标兵,机关党委对党支部推荐情况进行初审,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提出报厅党组研究的推荐建议,厅党组审议决定文明处室和文明标兵申报名单。

(二)创建工作方法步骤。

根据省直工委统一部署,创建工作分六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根据省直工委创建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xx月。全厅各党支部和各处(室、中心)围绕“三创三树”标准和创建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3.申报阶段:20xx年10月。根据全厅创建工作情况和上述推荐申报程序,确定我厅文明处室和文明标兵申报名单,经不少于5天时间公示后向省直工委推荐申报。同时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台账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申报表附后,同时附xx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申报处室和个人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意见)。

4.实地检查阶段:20xx年11月。在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省直机关文明办组织验收考核组对各申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5.审核评选阶段。省直机关文明办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提出拟命名对象,在征求省直纪工委或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报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6.确定命名阶段。根据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省文明办、省直工委研究确定命名对象,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真抓实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 “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在省直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和载体,也是纳入省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工作,全厅各党支部、各处(室、中心)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处室职能职责和个人业务工作,以“三创三树”活动为载体,把典型培养、标杆引领、文明传承贯穿到全厅党建和业务工作中,推进部门业务工作创新和个人能力素质提升,营造“比、学、赶、帮”的创先争优氛围,不断创造突出工作业绩。

(二)全员参与,提质增效。

各处(室、中心)和全厅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强化创建意识,以开展“三创三树”活动为载体,大力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各处室工作特点和个人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岗位强兵活动,促进审计人员知识更新、观念更新、能力提升,切实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履职能力,做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推动者。以争创文明处室和自觉维护我厅文明单位荣誉为引领,增强内部管理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审计人员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审计全覆盖大格局下大兵团、协同化审计的执行力的战斗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处(室、中心)要认真落实文明处室和文明标兵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机关党办和相关处室、各党支部及要积极发挥组织、指导与协调、服务作用,确保我厅“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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