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3-06-14 06:30:40 来源:现代语文网

常委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强调了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这一论断,对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常委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机关党员集中、领导干部集中、权力责任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是从严治党主阵地。这就要求机关党建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当先锋、做表率,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所弱化。有些党组织存在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的问题。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认为抓党建是“‘软任务’,比较虚,抓经济是‘硬指标’,容易显山露水”,因而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淡忘了自己的党内职责,把履行党建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管党治党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部署什么就完成什么的现象。

(二)执行规章制度不够坚持。部分单位对中央和省市党委制定的制度纪律,仅仅停留在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贴在墙上,执行不好或变相打折扣执行;有的干部把严肃纪律当耳旁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制度过程中,存在变通执行现象;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仍有少数干部不认真对待。

(三)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不高。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不实,在原则问题上不敢大胆建言献策、讲真话说实情;有的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决而不断、断而不行;有的“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党员评议空对空。

二、对策建议

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机关如何有效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我们认为要从以下方面抓落实。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

一是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把学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党建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列入党课和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意义、责任、思路和重点。二是经常加强党性教育和锻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继承革命传统。进一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健全在实践锻炼中锤炼党性、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的制度机制。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法治和党规党纪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教育,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党内行为

一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始终保持清醒坚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教育、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按月缴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党内生活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落实机关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党员定期评议、及时谈话提醒,加强思想、作风、廉洁等情况监督。

(三)从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持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执纪,把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融入机关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之中,抓好制度的完善、配套、落实和执行。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四风”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形成常态长效。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领导示范,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强化联系服务群众。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党建资源双向流动,促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转变。

(四)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完善从严治党格局

一是明确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完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局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支持机关党委工作,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二是明确党建工作具体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党委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落实好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党支部贯彻落实。三是健全党建目标考核机制。要把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内容,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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