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深度解读

2023-06-17 06:21:22 来源:现代语文网

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一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二

2月22日上午,和平区政府召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对填报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和部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董德高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董德高指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关键举措,也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要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当做改变“重前期审批、轻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也是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督查和绩效考核指标,未按期完成的,要给予通报和问责。

董德高强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自查通知要求,认真履职、稳步推进、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学习,吃透精神。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情况,按照最新要求和格式规范,同时结合权责清单中的检查事项,认真对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所填事项准确无误。二是要明确进度,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各自牵头工作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3月底前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不得实施清单之外的检查事项。三是要联合检查,协同推进。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努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为加快建设四大中心、全面建成东北地区综合实力最强区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工商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防城港市工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作为业务指导机关,市工商局事前谋划、事中指导、事后评估,全程参与这项工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有效避免了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须解决,并对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出了建议对策。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进展

一、强化三个建设,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市先后出台《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多个商事改革制度。并由市编办协调,市工商局牵头,统筹全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即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初,全市28个部门编制了278项抽查事项清单,由市工商局汇总后报市编办备案。“两库”,即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库内有企业16379户,个体工商户471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94户,目前共有22个部门建立本部门的两库。“一细则”,即工作细则。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个部门制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方案。

三是强化信息归集建设。截至目前,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13775条,备案信息900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30条;股权出质登记信息245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110条。

二、落实“三项制度”,实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一是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以来,市工商部门牵头研发市场主体信息协同监管平台,利用该平台,在工商、食药监、环保、质监等28个监管部门之间,推送“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信息7000条(次),有效地实现企业许可信息的互通共享。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今年全市共有12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对全市377户企业、919户个体工商户及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度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98户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是扎实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市工商局建立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对未按时年报及抽查中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失联等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7月,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1645户。某些企业因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黑名单”而影响信用贷款及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企业公示信息制度的信用约束效果初步突现。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面临的问题

一、技术支撑不到位,监管信息互联共享不够。目前,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尚未启用,部门之间监管信息未能实现有效共享,制约了整体监管效能的发挥。

二、重审批、轻监管,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和部门未能正确处理好“宽进”与“严管”的关系,“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理念和工作方式未能从根本上发生转变,缺乏主动适应“宽进严管”需要的创新举措。

三、合作不够紧密,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目前,跨部门、跨区域的部门间联合执法还处于起步阶段,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能实现部门间的全覆盖,难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

四、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特别是面临人员老化、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等现状,造成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突出,导致基层适应“双随机”抽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五、异地抽查增加行政成本。“双随机”抽查制度通过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随机组合,实现抽查异地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实施“双随机”抽查,往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查找企业地址,或者需要当地监管人员指引,降低工作效率。

六、多头抽查增加企业负担。现阶段,各职能部门承担着不同的市场监管职责,完整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存在“信息孤岛”、协调不畅、合力不强等问题。

七、“僵死户”影响抽查针对性。“僵死户”,即未参加2012、2013年度年检,且未报送2014、度年报的市场主体。该部分市场主体实际未经营,处于“失联”状态,但由于其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仍会纳入定向抽查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被抽查基数,降低被检查对象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影响抽查效率和质量。

八、经费不足。

规范“双随机”抽查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监管效能。

二、尽快适应由“重审批”转向“严监管”的观念。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宽进”和“严管”。特别“严管”是否到位,对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不断加强后续监管,使“宽进”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有序经营,才符合改革预期。

三、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制度规范,提供法律保障。

四、合理配置检查人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引入新鲜血液,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五、运用空间地理技术。加快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与地理空间数据库“两库”融合,充分运用电子地图和空间定位技术,实现各乡镇、街道、村落具体区域的边界划分,实现检查对象的精准定位。

六、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充分发挥防城港市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

七、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建议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为依法吊销“僵死户”提供政策依据。

八、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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