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2023-06-09 15:08:28 来源:现代语文网

乡村教师是指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出现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为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大量招收乡村教师。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乡村教师290多万人,其中中小学近250万人,幼儿园42万多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58.3%。那么2020年甘肃对于乡村教师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本文整理了关于甘肃乡村教师的一些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为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年?2020年)〉实施办法》日前印发,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依据方案,将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其中包括:

统筹省内师范院校招生计划,改革培养模式,精准免费培养“小学全科”、“中学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实施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每年选拔一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有志从事乡村教育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院校就读,定向培养、协议服务。

根据健康状况,采取自愿原则,通过协议返聘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同时,将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其中包括:

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的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

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相关阅读: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年?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我省将改革机制,激发活力,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办法》指出,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办法》明确,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办法》还对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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