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2023-06-08 12:15:15 来源:现代语文网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税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和与小微企业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现代语文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消息。

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此政策优惠时间是 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当下还在延续,虽然还没有出台具体文件,大概率会继续执行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3、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上述两个加计抵减政策也是2021年年底到期。虽然官方还未发布正式延期文件,但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已提示:加计递减政策继续延期,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三、印花税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四、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五、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七、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八、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延期至2023年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九、 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3、研发费用加计递减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十、教育费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一).2021年西藏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贷款补贴标准规定

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年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那么,在西藏什么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呢?西藏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西藏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我区如何实施?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拉萨市税务局相关...查看更多

(二).2019西藏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西藏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11]112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部署,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就调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有关税收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一)增值税的起征点。销售货物的,为月...查看更多

(三). 2019西藏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

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已经4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西藏注册并经营的各类企业。...查看更多

(四).2019西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减免标准新规定

西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新,需要交哪些税

一、《实施办法》第二条所称的国家和自治区限制性行业是指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具体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实施办法》第三条所称西藏自治区的企业是在西藏注册登记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企业,包括西藏驻区外企业及入驻藏青工业园区的企业。三、自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我区企业应缴...查看更多

(五).2019年西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西藏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更多热点创业项目欢迎您继续访问()。各地(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有效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对相关条款明确如...查看更多

十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2、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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