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二套房和三套房交易契税是多少

2023-06-16 13:44:10 来源:现代语文网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上个月昆明主城商品房供应206.11万方,新房供应大幅上涨,其中,商品住宅供应122.99万方,成交均价达到了15323元每平方,呈现稳中带涨的特点。而土地市场方面,上个月的成交也很火热,主城五区新增预售证41个,新开盘的项目有6个。

新建楼盘销售人员:“公寓的话有12000多的,然后17000多的都有的,住宅的话最高的话到17000多。像今年的话,买房子的人还是比较多,就是从4月份之后,到现在都逐渐在增长,然后外地过来买的也是比较多的,肯定还会往上涨的,现在土地资源在逐渐减少,所以它房价只能往上涨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昆明售价超过2万以上的项目多达20余个。

这些项目基本集中在巫家坝、草海、会展、双塔等片区。其中,2万元以上楼盘最为集中的,当属巫家坝核心区和草海片区。

相对于新建房屋价格的稳中上涨,房产销售者表示,近几月,二手房价格相对稳定。

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业内人士建议,与其紧盯市中心、高房价区域,倒不如退后一步,选择眼下正厚积薄发的西北新城、东白沙、方旺等片区,这些片区发展日渐成熟,房价大多在13000~16000元/?之间,区域内规划、配套、交通层面也有独特的优势,是刚需购房者与投资者不错的选择。

官宣!契税税率重大调整

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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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是否会增加购房成本?

目前,个人买房实际所缴契税税率为1%-2%,而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因此,公众纷纷表达了对“契税上调”的忧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是对契税法的误读,事实上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而且1%等优惠税率还会延续,购房者不会比之前缴更多的税。

我国早在1950年就开征了契税,现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这一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3%-5%。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8月11日,契税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而税率依然维持在3%-5%。因此,与现行契税法规相比,新法并未调整契税税率。

云南本同咨询总经理杨蕾:

“比如说九十万的房子,现在收1%,那就是九千,如果1.5% ,就是一万四五的样子,可能未来,按照这个(3%利率)计算,就要上到三万块。”

目前契税的收取标准:

一套房,90?以下,契税为1%。

一套房,90?以上,契税为1.5%。

二套房,90?以下,契税为1%。

二套房,90?以上,契税为2%。

三套房,契税为3%。

车位、商铺,契税为3%。

(以上契税都按成交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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