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新生儿医保卡怎么办理及报销比例多少

2023-06-02 01:55:29 来源:现代语文网

新生儿医保政策

参保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2号)明确指出,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自治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前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政策补充

2020年6月24日,盟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通知》,对我盟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补充:新生儿父母参加我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前在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新生儿医保

那么,如果新生儿出生后,当年得了病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新生儿出生当年进行参保登记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新生儿父母们,请您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呦!

友情提示:

1、办理之前需要先在医院办理医学出生证明,并携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和相关资料到社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办理医保卡需要用到户口本)。

2、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武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

乌海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关于非本市户籍人口和新生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2号)规定,现将非本市户籍人口和新生儿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在自治区内且已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城乡居民,可选择在本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本市参保人员相同的待遇。在户籍地已参保的人员,需终止原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将社会保障卡转移到本市或在本市重新办卡,不得重复参保。户籍不在自治区内的外地居民,暂不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二、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前需在所属区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父母需带身份证前往办理登记),视同新生儿参加医疗保险,免缴当年的参保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缴费参保。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险医字【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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