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2023-06-08 01:01:33 来源:现代语文网

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

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需要以下资料:

要带上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的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和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般来说,只要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医保卡办理流程:

1、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

2、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费用。

给宝宝办理医保卡需要带上什么资料?

1、去所在社区或医保中心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上相关信息;

2、带上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宝宝个人页);

3、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

4、监护人和参保人合照,2寸照片,4张。(每个地区的要求都不同,具体要看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

四,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取得户籍之日起90日内,由亲属持户口簿、出生证明、新生儿电子照片(已取得本市二代身份证人员除外)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后,城乡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住院均设起付标准,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其中,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为60%;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为50%。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还统一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数量、种类和报销标准。全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暂定为36种。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均为300元,而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60%、50%。未经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在本市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8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与此同时,《萍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萍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家庭账户管理试行办法》也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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