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官网

2023-06-14 03:44:17 来源:现代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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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启用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下发通知,宣布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升级开发完成的新版平台。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保证部省联通。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今年年底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部中央数据库。

完善执法机制强化监管职能

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启用

近日,“包头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盟市级建立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是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和执法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执法平台”,也是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企业查询和咨询的“便民平台”。

截至目前,已有400余家企业、5000余注册人员、近200个工程项目、100余条诚信评价标准纳入该平台中。该诚信平台逐步发挥着“便民、利企、强化管理、综合服务”的作用,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建筑业诚信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建设是我市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的一项创新工作

“诚实守信”不仅是对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要求,也是对企业在社会经营活动中的基本要求。近几年,国家住建部陆续提出了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地区在建设工程管理中,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加强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加快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根据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住建部要求在年底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实时联通。目前,各省级的平台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我市诚信平台建设是市城建委认真分析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信息需求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自治区范围内首次提出建立盟市级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诚信平台建设对于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包头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诚信平台是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原则建设的,通过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同时为下一步与住建厅和住建部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奠定了基础。

二是诚信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和个人通过对信用档案记载内容的查阅,较为便捷地获知企业的“信用等级”信息。同时,对建立科学规范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法律规范约束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促进企业自律,走诚信之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该平台的建设形成了“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导向,形成了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强化了政府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

强大的执法监督和信息共享功能为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该诚信平台具有“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的两大功能。第一项功能是将我市建筑市场执法监督过程中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实时上传汇总,对建筑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项功能是企业和广大群众可以查询到建筑行业各类企业、执业人员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特别是查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竣工备案办理的进展情况,有利于百姓在购房时作参考。目前,平台一期建设已实现上述功能。

平台(一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库、两栏、一平台”。“四库”是指四个基本信息库。一是“企业信息库”发布和更新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等相关信息;企业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预警、暂扣和吊销的警示。根据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进入第一期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类型有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公司和造价咨询机构,共六类企业。其它类型企业二期建设入库。二是“人员信息库”发布和更新我市建筑业注册类执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注册信息、注册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人员注册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预警、暂扣和吊销的警示。进入第一期人员信息库的从业人员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共五类注册人员。其它注册和非注册人员,拟在平台二期建设入库。三是“项目信息库”发布和更新在建各类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内容。四是“诚信信息库”发布对建筑业企业(六类企业)月度诚信评价结果和对执业人员(五类注册人员)即时执法评价处理结果。“曝光台”发布各级执法机构所查处的参建各方主体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违法违规问题。“荣誉榜”公布企业和个人的各类优良信息。

“两栏”是指“政策法规栏”和“政企互动栏”。“政策法规栏”发布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制定下发有关诚信体系建设、评价等内容的文件;“政企互动栏”中设置企业和监管部门“对话平台”,实现管理部门与企业在投诉、建议、咨询、办事等方面的互动。

上述内容都通过“包头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从而形成全市统一的、权威的建筑市场信息发布平台。

该“平台”二期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建设,下一期建设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平台一期建设未列入的相关内容;通过开发研制执法人员移动电子终端,使之与城建委诚信平台实时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在建项目信息全覆盖。届时,将有近500家企业信息,30000余条执业人员信息上线,并实现诚信信息的即时更新、上传,从而达到建筑市场管理“市场”与“现场”、市级与旗县级监管部门联动的目标。

平台的核心部分??“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对于建筑业企业的诚信评价是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该评价结果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平台建设的核心部分。包头市城建委在考察建筑业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综合了各单位的意见,于今年6月初制定下发了《包头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包头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修订稿),《办法》和《标准》明确了对建筑施工企业评价的程序和标准,评价结果记入“包头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诚信信息库,有关执法和管理部门依据评价结果,对施工企业进行分类执法、监督和管理,从而达到“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的目的。

参与诚信评价的单位包括市城建委工程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市质监站、安全站、市场站等单位,以及市人社局、信访局等多个市直部门和10个旗县区(高新区)。全市共有27个部门(单位)参与诚信评价。

每月月底前,负责对施工企业评价的部门和单位,将本月在监管、检查施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该企业加(减)的分值,通过“平台”终端上传至诚信平台管理系统。诚信平台管理系统每月底自动实时对企业信用评价分数进行排名,并于下一个月1日,公布上一个月施工企业的分数排名情况及加(减)分数情况。建筑业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分数排名公布周期为一个月。评定的信用评价分值自发布之日起,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长期存档。信用评价分数排名每月前60%为“当月信用优秀企业”。排名后2%的企业为“当月信用一般企业”。其余企业则为“当月信用良好企业”。

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有多方面特点。一是针对性强。建筑业施工企业的诚信评价主要围绕“市场、现场”、“质量、安全”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统一标准,综合评价。各单位对企业的评价既独立又关联,保证了评价的客观性,同时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二是时效性强。结合我市施工季节的特点,每年4?12月份,对我市施工企业进行诚信评价,促使企业在施工季节都要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客观性强。为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我们将企业良好与不良行为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凡加(减)分因素,都是《标准》所列条款,超出的一律不予认可,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制订了修正和完善措施,从而使评价体系更趋完善、合理、公正与客观。关于对勘察设计等企业的评价制度和标准正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成功实施,为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将成为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推进我市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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