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2023-06-02 07:15:57 来源:现代语文网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新生儿正常参保登记(指免缴当年费用的新生儿)或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的90日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事项请先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携带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及监护人有效证件到市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新生儿登记,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在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 

出生90日及以内参保新生儿

可独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婴儿出生前不能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后,可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十堰市居住地就近社区或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因紧急抢救在异地住院的

应于出院后30日内申请报销

新生儿外地就医可以用医保报销吗?市医疗保障局表示,若因紧急抢救在异地医院住院的,现金垫付的费用应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资料到参保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十堰市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十堰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等;

新生儿户口、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及行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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